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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地铁乘客榴莲进食引发不满,地铁公司重申禁止吃东西的规定


近日,有乘客在乘坐北京地铁17号线时,发现车厢内有一对男女正在吃榴莲,其强烈的气味令其他乘客深感不适。许多网友在评论区表示,地铁内部禁止进食,类似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举报。8月21日,经视直播的记者联系到了该乘客。他回忆道,在8月19日晚上七点半,他在次渠站上车,随即注意到了旁边的两位乘客正在座位上享用榴莲。由于榴莲的气味异常刺鼻,他不得不尽量远离那一块区域。这名乘客还提到,这对男女的榴莲进食行为持续了大约三到四站,超过了六分钟,而在这段时间里,车厢内并没有其他乘客出面劝阻,两人始终未停止进食。

对于这一现象,记者以乘客身份拨打了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。工作人员表示,根据相关规定,17号线车厢内禁止乘客进食(只有婴儿和病人可例外),且车厢内也有相关的禁止进食的提示标志。只要榴莲等重口味食物的包装完好,乘客是可以携带这些物品乘车的。此外,工作人员还提到目前17号线并没有配备专门的列车安全员或巡查人员,乘客一旦发现有人在车内进食,应在列车到站后及时向站台的工作人员反馈,工作人员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。

根据次渠站工作人员的解释,若乘客在车上发现此类情况,可以在列车停靠后告知站台的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会前往列车内进行劝阻。然而,工作人员也坦言,他们并没有执法权,只能通过劝告来处理此类事件,通常情况下,经过劝阻后,乘客也多会停止进食。值得一提的是,北京地铁早已实施禁止车厢内进食的规定,这一规定于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生效,且《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》第十四条第六项对此作出了明确要求。此外,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也重申了在城市轨道交通工具上禁止进食的规定。

根据央广网此前报导,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,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,主要会以劝说为主,对于那些拒绝服从劝告的行为,将会被禁止乘车。此外,依照《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》,诸如地铁逃票、霸座、在车厢内进食、推销和大声播放音视频等不文明行为,都可能被记录为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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